隐瞒还款事实 虚假陈述人被处罚

2023年05月15日 16:22:58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曾露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5日讯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王某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隐瞒还款事实,因虚假陈述严重妨害正常诉讼活动的失信行为受到处罚。

2020年9月,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借款人李某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李某不服一审生效判决提请再审。温江区检察院依职权发现王某有隐瞒还款事实作虚假陈述的失信行为,经检察官查明,王某提起诉讼前,已收到李某通过银行、微信和支付宝转账方式还借款共计24.2万元。法庭上,王某隐瞒了李某还款的事实,存在严重妨害正常诉讼活动的失信行为。

为推动对失信人司法惩戒,维护诚信诉讼秩序,助推诚信社会建设,温江区检察院近日向法院发出对失信当事人采取司法惩戒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采纳,王某被处以罚款1万元,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买单。

检察官说法: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在庭审中作虚假陈述,会影响案件的判决,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进春)